交通局的全稱為交通運輸局,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機構,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綜合科、財務科、計劃基建科、政策法規科等6個職能科室。
交通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措施,擬定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2、根據全國、全省的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全市國民經濟發展總體布局,編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3、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管理和運輸組織管理,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其它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軍事運輸。
交通局的管理範圍如下:
1、建設和維護道路網絡:交通局會負責規劃、設計、建設和維護城市內的道路網,以保證城市的基礎交通設施是安全、高效的;
2、公***交通管理:交通局會負責公***交通系統的規劃、設計和運營,包括公交、地鐵、輕軌等,以提供便捷的城市交通服務;
3、交通擁堵和安全管理:交通局需要采取措施來應對城市交通擁堵和安全問題,如制定交通流量管制措施、推廣交通安全教育等;
4、車輛和駕駛員管理:交通局需要管理城市內所有車輛和駕駛員,確保符合交通法規和安全標準,也可以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研究,為制訂更好的交通政策提供數據支持;
5、交通安全設施和標誌管理:交通局會負責設置和維護城市內的交通安全設施和標誌,並加強監督與執法,以保障行人和車輛的安全。
綜上所述,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機構,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綜合科、財務科、計劃基建科、政策法規科等6個職能科室,***有市直交通事業單位8個,其中,正縣級3個:市公路管理局、市航運管理局、市地方鐵路管理局,副縣級2個: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正科級3個:市交通戰備辦公室、交通信息中心、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路法》第八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公路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工作;但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國道、省道的管理、監督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鄉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決定由公路管理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