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專項錄取規則如下:
地方專項計劃錄取規則: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是單設誌願,本科提前批後錄取地方專項計劃,投檔錄取順序本科提前批、國家專項、地方專項、本科第壹批。
拓展知識:
地方專項計劃是指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壹般只為省屬重點大學,在國家專項批次之後。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招生計劃-般不會少於本校壹批次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劃與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隸屬於高考三大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的招生院校是全國重點高校,招生對象面向全國;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院校是地方重點院校,招生對象面向本省(區、市)。
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院校是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招生對象是農村地區成績優秀的學生,考生必須經招生院校考核合格才可以報考,我們可以理解成是另壹種類型的自主招生。
三大專項計劃錄取批次不同。壹般來說,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地方專項計劃錄取安排在前兩個專項計劃之後錄取(有的省份安排在本科壹批之後錄取)。
因為地方專項是為農村學生設立的政策,所以是有利於農村學生可以有就讀重點大學的機會,因為該項政策主要是國家在教育方面支持農村和貧困地區,所以重點高校壹本還會有著降低分數進行錄取。
高校留出壹定的名額實施該計劃,其實在專業上對於農村學生就會有所限制,其次就是因為屬於專項計劃,所以學生在畢業後壹般是會被建議去貧困地區就業活著回到生源地工作,雖然沒有太大影響,但是也會有著壹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