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措施︰1、提高管理、施工人員自身素質。2、加強原材料質量管理。3、提高施工的質量管理水平。4、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5、確保施工工序的質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 第三十二條 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星、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