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組織,或者某集團連鎖總部與加盟商之間相互約定的合作關系。
根據約定,總部和加盟商履行相關義務和爭取相關權益,總部須向加盟商提供最少壹項獨特商業經營特權,並附有員工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及商品供銷等協助和服務,而加盟商也須付出適當報償,合作期間任何壹方違反合同條例,另壹方可根據約定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維護自身的權益。
總部必須擁有壹套專項技術或者商業經營特權,並且有權進行授權或轉讓,總部選定代理項目須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總部須有相應的資本實力用以承擔項目虧損給加盟商帶來的經濟損失。
加盟商需根據自身條件選擇項目進行投資,包括自身擁有的人力、自然和其他資源,投資過程中需有經驗人士進行指導,切勿盲目投資。
加盟代理流程:
壹、選定投資項目進行考察並作評估分析。
二、根據加盟商自身條件制定詳細投資計劃。
三、總部和加盟商根據自願簽訂加盟代理合同。
四、總部幫助加盟商完成經營環境配置(比如店面、設備)並提供產品說明和員工培訓。
五、在試營初期總部負責監督指導,直到加盟商經營走向正規。
六、加盟商和總部定時進行對話交流確保合作流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