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註冊條件為
(壹)取得執業資格;
(二)達到繼續教育合格標準;
(三)受聘於具有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
(四)無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不予註冊的情形。
第八條申請註冊的,應當向聘用單位或者其分支機構工商註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提出註冊申請。
對申請初始註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日內作出決定。
對申請變更註冊、延續註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作出決定。
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的初始、變更、延續註冊,逐步實行網上申報、受理和審批。
特殊情況說明
被註銷註冊者,在具備註冊條件後,可以申請初始註冊。
在普通人看來,房地產的價格僅僅只是取決於地段、戶型設計、房屋年齡、房屋質量、開發商的實力和信譽等因素。而在房地產評估師的眼中,城市區位、周邊交通、便利設施情況、市場發展趨向以及政府相關政策調控等也是在房產估價過程中必須考慮的條件。同時,房地產市場是在不斷變化的,所以房地產價格也具有很強的時間性。這就要求房地產評估師不僅要學會科學的估價方法,而且要積累豐富的行業經驗和獨到的發展眼光,才能對房地產做出最有效的價值評估。
房地產估價師怎麽註銷註冊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及時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註銷註冊的申請,交回註冊證書,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註銷手續,公告其註冊證書作廢:(1)註冊證書失效的;(2)依法被撤銷註冊的;(3)依法被吊銷註冊證書的;(4)受到刑事處罰的;(5)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註銷註冊的其他情形。
註冊房地產估價師註銷註冊情形之壹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