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在建設工程活動中,保證是最為常用的壹種擔保方式。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銀行出具的保證通常稱為保函,其他保證人出具的書面保證壹般稱為保證書。
壹、保證的基本法律規定
(壹)保證合同
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範圍;(5)保證的期間;(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保證方式
有兩種:壹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資格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為保證人。但是,以下組織不能作為保證人:
1.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2.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3.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提供保證。
(四)保證責任
保證合同生效後,保證人就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和保證期間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保證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二、建設工程施工常用的保證種類
1、施工投標保證金
2、施工合同履約保證金
壹般是由銀行或者擔保公司向招標人出具履約保函或者保證書。
3、工程款支付擔保
是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保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擔保,通常采用由銀行出具保函的方式。
4、預付款擔保
更多關於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制作,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客服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