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指其他烈士子女):本科生、專科生均加20分;
2、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本科生、專科生均加5分;
3、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軍人:本科生、專科生均加5分;
4、在服役期間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本科生、專科生均加5分;
5、臺胞子女考生(籍貫為臺灣的廣東省戶籍考生):本科生、專科生均加5分;
6、臺灣省青年(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本科生、專科生均加5分;
7、軍人子女(含軍人烈士子女)考生:本科生、專科生均加5分;
8、“三僑生”、少數民族考生:本科生、專科生均加5分。
申請時間及途徑:
對於符合以上加分項目的考生,需要在2022年11月10日之前,向所在市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
審核及公示:
1、符合要求的考生,需要提交相關資料送交給各市招生辦進行初審,市招生辦將在2022年11月25日前整理出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
2、各市招生辦錄入完成後將具有加分資格的考生復核表、擁有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備案表在11月29日前交給省招生辦復核;
3、省招生辦復核完畢後,會將2022年具有高考加分資格的學生名單,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進行公示。
註意事項:
1、考生須提供真實的報名材料,如果被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的,將嚴肅處理。
2、考生在高考報名時,查詢好報考院校考生加分的相關代碼,在普通高考報名的時候即可進行申報。
3、當考生符合多項加分資格時,在系統中可以多選,並按本、專科層次選擇高分項輸入。
4、報名後時刻關註報考院校的相關通知,未經院校公示的考生不能獲得相關加分資格。
法律依據
《教育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等關於進壹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中規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留“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各省(區、市)要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政策,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