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證書是畢業證。
壹、學歷證書簡介
學歷證書是學制系統內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對完成了學制系統內壹定教育階段的學習任務的受教育者所頒發的文憑。“學歷”顧名思義,有求學、學習的歷史或經歷的含義。
二、學歷證書頒發標準
學歷證書頒發標準按照國家教育標準組織教育教學活動,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其教育層次和種類招收相應的學生,另外,受教育者通過國家的學歷認定考試和國家統壹組織的自學考試,也可以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教育法》規定,經國家批準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沒有經過批準和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得擅自發放學歷證書。
“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區別
壹、定義不同
學歷證書定義:學歷證書是對個人在壹定學歷層次上所取得的學習成果的認可和證明。
學位證書定義:學位證書是在高等教育階段完成學業,獲得相應學位的證明。
二、意義不同
學歷證書意義:證明個人具備了壹定的學習基礎,可以進入更高層次的教育階段或從事特定工作。
學位證書意義:證明個人在某個學科領域內達到了壹定的專業水平,並具備了深入的學術研究能力和知識。
三、類型不同
學歷證書類型:初中畢業證書、高中畢業證書、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等。
學位證書類型:學士學位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博士學位證書等。
四、功能不同
學歷證書功能:用於求職、升學、職稱評定等。
學位證書功能:用於求職、學術研究、職稱評定、深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