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五五攤銷法會計處理:
1、領用時:
按其賬面價格,借記“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值(在用)”,貸記“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值(在庫)
並攤銷壹半的賬面價值,借記“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2、報廢時:
攤銷另壹半的賬面價值,借記“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攤銷”
並轉銷全部的周轉材料已計提在用的攤銷額,借記“周轉材料---攤銷”,貸記“周轉材料---在用”
報廢有殘值時:
報廢的周轉材料的價值應沖減有關資本成本或當期損益,借記“原材料、銀行存款”等,貸記“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