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填寫之前請先仔細閱讀協議書簽約須知與簽訂協議書註意事項,如不認真閱讀,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三、填寫時必須使用藍或黑色水筆填寫,不得用圓珠筆、鉛筆、紅色筆書寫。字跡要求清楚、工整,不得塗改,不可有空缺項。
四、協議書填寫要求:
1、“協議書封面”:用人單位名稱壹定要認真填寫工整,並且壹律填寫名稱的全稱。
2、甲方:“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欄:
由用人單位逐項填寫完整,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上級主管部門人事專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 (是指有存放檔案的職能,能夠晉資、晉職,如大中型企業等國有單位 ),只須在“用人單位意見”壹欄加蓋單位公章即可。
(2)無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是指無存放檔案的職能,如股份制、民營、三資企業等非國有單位),須到當地(市)人事局辦理人事代理手續,除“用人單位意見”壹欄加蓋單位公章外,還須“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壹欄加蓋“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3)如果單位為畢業生辦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續,要了解清楚有關人事代理的各項內容,以防日後遇到壹些不必要的麻煩。 3、“畢業生情況及意見”欄:
政治面貌如實填寫“群眾”、“團員”、“預備黨員”、“黨員”
健康狀況可以填寫“良好”、“健康”
家庭住址填寫畢業生家庭所在地即可,按省、市、縣、鄉(鎮)、村格式詳細填寫
身份證號填寫時保證無誤
應聘意見統壹填寫“我同意到貴單位就業”,並簽名及簽署日期。
4、“學校意見”欄:不填寫
5、“備註”壹欄:
用人單位若無要求,畢業生可以在此項中不填寫。如有需要可簡單填寫相關內容,如與用人單位有其他協議外協定,務必填寫於備註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簽約年限;違約條件與違約責任;違約金;社會保險;是否準予參加專升本等。
五、註意事項:
1、就業協議書只有壹份,在簽約時壹定慎重考慮,壹旦用人單位在上面簽字,要更改或換發協議,必須有用人單位同意更改或放棄該協議的書面證明,否則不能更改和換發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壹旦三方簽字生效,就不能更改,否則,涉及違約事宜,只能按違約程序辦理。
2、畢業生只能使用有自己編號的協議書簽訂就業協議,畢業生所持學院下發的就業協議書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3、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包括未找到就業單位、專升本同學的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要適時退還給學院就業處,並辦理相關手續。因遺失致使自己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同學,其責任自負。
如目前不確定就業的請簽臨時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