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運行中防止發生事故的根本措施如下:
1、壓力容器運行不準超過最高工作壓力,安全附件不齊全或附件損壞,不準使用,不準隨意調整、拆卸安全閥。
2、應經常檢查壓力、溫度、液位,發現不正常立即上報,采取有效措施,安全閥使用前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3、壓力容器應確保防腐層完好無損,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緊固件必須完整可靠,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4、上氧氣表應先打開總閥稍放壹點氣,吹凈接口處的灰塵,再上氣表氣表旋入深度不得少於 5 扣,開氣時不準氣口對準人。
5、開氧氣時,先開氣瓶總開關再頂氣表頂絲,防止氣瓶沖天桿扭壞沖出傷人。關氧氣時,先松氣表頂絲,後關總閥。
6、氣瓶閥門不準壹次開得過大,壓力不足時再進行調整,氣瓶的各種漆色,須保持完好,不得塗改,氣瓶應距離暖氣和其他水暖設備 1 米以外,夏季存放避免曝曬:
7、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於 10 米,乙快、氧氣瓶距離不得少於 5 米12.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用溫水解凍。
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分類:
1、按照行業可分為:煤礦安全技術措施、非煤礦山安全技術措施、石油化工安全技術措施、冶金安全技術措施、建築安全技術措施、水利水電安全技術措施、旅遊安全技術措施等。
2、按照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可分為:防火防爆安全技術措施、鍋爐與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措施、起重與機械安全技術措施、電氣安全技術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