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不要總是向上比較,適當向下比較,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態,不仇富,不欺貧。幸福感沒有絕對的衡量標準,人們往往拿自己的現有情形與周圍的人進行對比,在收入方面也是如此。對1個人的心理感受來說,最重要的不是他的絕對收入水平,而是他和別人比較的相對地位。研究表明,向上比較能激勵個體去做得更好,但也會使滿意度降低,而向下比較雖然容易使人安於現狀,但會使滿意度增加。因此,當我們在朝目標奮進的過程中感覺太累的時候,不妨適當向下比較,緩解1下壓力,以便為下1次的奮鬥蓄積能量。
第3,科學地認識物質財富與幸福的關系。金錢不是幸福的充分條件,錢本身買不來幸福。過高的物質生活目標不僅不會使人更幸福,反而使人更煩惱。彩票中獎是很多人的夢想,如果真中了大獎,我們的幸福是不是會相應增長呢?1項經典的研究發現,彩票中獎的人並不比1般的人更幸福。首先,與中獎後的興奮和高峰體驗相比,許多平常的生活事件看起來就不再那麽有樂趣了。其次,中獎的興奮會隨著時間而逐步消退。當他們習慣了期待由新的財富所帶來的快樂時,這些已經來到的快樂體驗就不再那麽強烈,對總體的幸福感就不再有很大的影響。1項對《福布斯》雜誌公布的富翁的調查發現,與1般的民眾相比,他們的幸福感只是略高1點;49位超級富翁中,有80%的人報告錢既可以增加也可以減少幸福;1位富翁從來不記得自己曾經幸福過;1位富翁(婆)報告錢不能解除由她孩子的問題所造成的痛苦。由此看來,金錢在人們心理上的作用被誇大了。在1定範圍內,在貧窮狀態下,金錢對幸福感的影響較大,而1旦超出這個範圍,金錢對幸福感就不產生什麽大的影響或者根本不產生影響。
第4,設置多樣化多層次的生活目標。金錢是個人實現生活目標所需的條件或手段,如果把金錢本身作為追求的終極目標,它對幸福感又將產生怎樣的影響呢?大量研究表明,那些認為金錢比其他目標更重要的人對他們的生活質量更不滿意,把追求經濟的成功作為生活的中心目標反而會降低幸福感。因為過分追求經濟目標會消耗大量的能量,如果多數心理能量都被投資到物質目標上,那麽追求其他目標如親密關系、體育鍛煉、興趣愛好、審美活動、公益事務上可用的能量就減少了,這樣就減少了實現它們的機會而最終阻礙了總體幸福感的提升,因為這些目標對於幸福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