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書是壹種規範的、端正的、成熟的書體。楷書在歷史上開始稱為“真書”、“正書”。
宋以後,“楷書”就成為我們所說的楷書的專稱了,並壹直沿用至今。從楷書初始被稱做“真書”、“正書”就可以看出,這種書體方正端齊,有別於長縱形的小篆和橫扁形的隸書(八分),是為正體,可做楷式,且多用於題勒、刻石、碑銘諸類,是極為正式的,又都是給人看的,所以楷書更註重供人欣賞。
楷書”這個名稱,歷史上主要有三個意思:
1、在壹定程度上代表某壹時代的規範字而言,所以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篆書、隸書乃至草書都可以稱之為楷書,有其具有法度,可作為楷式、模範的書法的意思。衛恒《四體書勢》說:“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這裏是指八分(隸書)為楷。又說:“伯英下筆必為楷”,則是指草書為楷。
清代劉熙載《藝概》中說:“楷無定名,不獨正書當之。漢北海敬王睦善史書,世以為楷,是大篆可謂楷也。”這是稱大篆為楷。
2、隸書。東漢末年蔡瑁《勸學篇》:“上谷次仲,初變古形”。《晉書衛恒傳》:“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王愔《古今文字誌目》:“王次仲始以古書方廣少波勢;建初中以隸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楷模。”張懷瓘《書斷八分》:“八分已減小篆之半,隸又減八分之半,然可雲子似父,不可雲父似子,故知隸不能生八分矣。
本謂之楷書,楷者,法也,式也,模也。”清劉熙載《藝概》:“‘衛恒言王次仲始作楷法’,指八分也。”這裏將隸書專指楷書。
3、則是指正楷字,即指我們現在意義上的楷書。“楷書”壹詞作為漢字的重要字體名稱,較早見於王獻之的外甥羊欣的《采古來能書人名》:“韋誕字仲將,京兆人,善楷書,漢魏宮館寶器,皆是誕手寫。”韋誕是三國魏時著名書法家。啟功也說:“楷這壹形容詞當作獨立書體的專名,則是晉代以後的事。”這種說法和羊欣提出楷書概念的時間基本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