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大全 - 土地出讓年限規定

土地出讓年限規定

壹、我國的土地出讓年限規定是什麽?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 土地使用權 之時算起。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 土地使用證 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所有權的年限。 2、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 商品房 用地):全國統壹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壹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壹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壹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壹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麽辦?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妳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房屋所有權 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權未到期國家也可征用,但應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其實土地出讓年限最長70年到最短40年不等的時間,盡管在國有土地出讓年限上國家有關部門也進行了非常明確的規定了,可我國實際上針對土地出讓年限管理的相關法律制度不夠全面的,就像是有很多人都關心的土地出讓年限到期後的處理方式,現在也沒有明確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