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而言,比較科學的復習順序是:民法—刑法—民訴—刑訴—行政—商經—三國—理論,個人備考時也是按照這個順序來學習的。其中,理論深、難度大的民刑壹定打頭陣,民刑最難,如果解決了民刑這兩大難題,那麽其他的科目學起來就會輕松很多。而且尤其要註意,千萬不要操之過急,兩個月的時間去學習民法和刑法是比較合理的,而且學就要學透,否則後期再學習時還會花更多的精力。中間是三大訴訟法,訴訟法的特點在於程序性較明顯。按照每個程序,分別去記憶各大程序中的具體知識點,進行塊狀化記憶,效果會好很多。最後背多分的科目墊後,也就是商經、三國、理論。這三科不需要花太多的時間也不需要提前去復習,簡單理解然後側重記憶即可。這樣的壹個復習順序既可以保證之後有很長的壹段時間去反復民刑的知識點,又可以有充足的時間去背誦。壹般來說,到了六月底,八大科目至少是要完整的學習壹遍的,並且基礎需要打的紮實壹些。剩下的7、8、9三個月,是全面沖刺時間。民刑仍然要花時間去鞏固,但是側重點要移到剩下的6個科目上,需要循環反復的去回顧。這樣幾遍幾遍的下來,知識點就應該記得紮實準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