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體育特長生進入大學主要有4種方式:達到運動健將、國際運動健將甚至更高水平的優秀運動員,可以免試保送;體育特招即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需要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以及高考成績達到二本線的65%;參加體育單招的考生,具有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通過單獨命題文化課程考試即可;體育統招不要求考生有運動員等級證,主要是休閑體育等專業。壹般來說,多數考生的選擇集中在體育特招和體育單招,其中,通過體育特招途徑進入高校可以轉到非體育專業,又因此備受青睞。
《教育部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嚴格控制校考範圍和規模,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各省(區、市)應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體育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實行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活動促進計劃,健全青少年和學校體育工作制度,培育、增強青少年體育健身意識,推動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和普及,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和體魄強健。
第二十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體育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範圍,將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作為教育教學考核的重要內容,培養學生體育鍛煉習慣,提升學生體育素養。
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傳授體育知識技能、組織體育訓練、舉辦體育賽事活動、管理體育場地設施等方面為學校提供指導和幫助,並配合教育行政部門推進學校運動隊和高水平運動隊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