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城鎮管理,維護市容市貌整潔有序,提高鎮區門店店招店牌和全鎮範圍內戶外廣告的整齊美觀性,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上海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辦法》,結合趙巷實際,特制訂規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管理的實施意見,具體如下:
壹、工作目標
進壹步加強戶外廣告屬地化源頭管理,規範趙巷集鎮門店店招店牌和全鎮範圍內戶外廣告設置及前期報批備案手續,並對轄區內違規設置的店招店牌及戶外廣告進行專項整治,創造壹個整潔、有序、文明的市容環境。
二、具體規範
(壹)店招店牌
本鎮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設置在經營場所的各類僅帶有名稱、字號、標誌等內容的起提示作用的標牌、標識。
(二)戶外廣告設施
本鎮範圍內利用公***、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場地、空間等設置的路牌、燈箱、高炮、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屏)、實物造型等,利用公***、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陣地設置的彩旗、條幅、氣球等。
(三)相關要求
店招店牌及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應符合設置規範,遵循安全、美觀的原則,與建(構)築物風格和周邊環境相協調,與城鎮整體景觀相得益彰。
1、店招店牌應當遵循“壹店壹招、尺寸規範、亮化配套、安全牢固”的原則。
2、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要求,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3、設置應當符合城鎮街景規劃和設計要求,設計、制作和安裝應當符合有關技術、質量、安全標準,不得粗制濫造。
4、使用的文字、漢語拼音、計量單位等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書寫應當規範準確,用字規範,無錯別字,無缺字、漏字。
5、戶外廣告設施應由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安裝應當牢固,並定期維修、保養,做到整潔、安全、美觀。圖案、文字陳舊、汙濁、脫色、損壞變形或燈光顯示不全的,應及時予以更新、修復或拆除,過期和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及時拆除。
6、戶外廣告設施可能對人們的生產、生活造成影響的,設置申請人應當征得利害關系人同意。
7.店招店牌及戶外廣告設施的規格、色彩應與我鎮相關控制要求相適應,並避免與城鎮總體立面風格相沖突。
三、職責分工
(壹)城管分隊(青浦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趙巷分隊)
1、對新增及自行變更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的業主,接受申請,並及時會同規保辦、工商所等部門核實有關情況,進行批復並備案登記。
2、對未按照批準要求設置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責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不整改或者拆除的,按照《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3、對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或者破損、汙濁、腐蝕、陳舊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等設施,督促業主修復,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處罰。
4、對存在安全隱患或者失去使用價值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督促設置者拆除。在潮汛、臺風或者暴雨期間,加強對店招店牌、戶外廣告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或者失去使用價值的戶外設施,責令設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應當強制拆除。
(二)規保辦
對全鎮店招店牌、戶外廣告進行統壹規劃,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並進行備案登記。
(三)工商所
對店招店牌及戶外廣告內容進行核實,對未備案登記、私自變更內容等違規行為進行督促整改。
(四)財政所
對涉及由政府部門統壹新建、改造、維修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設施,做好資金安排,落實資金保障。
(五)安管中心
對相關設置項目實行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對已設置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的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發現存在隱患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通報城管分隊。
(六)聯勤大隊
巡查隊員對責任網格區域內發現的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設施存在的相關問題,督促履行“門責制”及相關義務,並及時報鎮聯勤指揮中心,移送城管分隊快速處置。
四、審批程序
(壹)店招店牌
1、統壹改造好的店招店牌:更換店招店牌內容的,帶妥所需材料,報城管分隊審核批復:原則上不得更換底板;特殊情況確需更換底板的,報城管分隊審核批復。
2、新建、翻建的建築物需設置店招店牌的:帶妥所需材料,報城管分隊審核批復。
(二)戶外廣告設施
1、公益性戶外廣告:帶妥所需材料,報城管分隊,與規保辦、工商所、黨群辦(宣傳)商定後予以批復。涉及制作大型廣告和後期變更為商業性戶外廣告的,需至區報批。
2、商業性戶外廣告:帶妥所需材料,至區報批。
3、因舉辦大型文化、體育、商業等宣傳活動,需要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人應當制定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方案,並報鎮城管分隊或區批準。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方案應當符合有關規範要求,設置期限不超過30日。
五、工作要求
(壹)統壹思想,提高認識
加強店招店牌、戶外廣告的規範管理,是趙巷鎮鞏固國家衛生鎮、全國文明鎮和全國優美鄉鎮的重要內容,是提升趙巷市容市貌、維護街面整潔、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舉措。各成員單位要從迎接國家衛生鎮復審和維護城鎮文明形象的高度來認識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規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本單位的能動作用,保證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切實將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職責,通力協作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聯系實際情況,制定,落實,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規範管理;同時,要牢固樹立全鎮“壹盤棋”的意識,在的基礎上,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作。要充分發揮“大聯勤”作用,進壹步完善運作模式,***建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設施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
(三)定期督查,促進規範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監管,定期開展聯合整治,檢查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設施的設計、制作及安裝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質量和安全標準,是否定期維護做到安全、整潔、美觀。對未經審核批復、不符合規劃要求設置的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設施,及時落實整改或拆除。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通過發放《告知書》、上門宣傳等行之有效的途徑,廣泛宣傳店招店牌、戶外廣告規範管理的目的、意義、要求,取得群眾和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積極創造群眾參與、業主配合的和諧氛圍,激發***同維護市容環境的主人翁意識,構建整潔、有序、文明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