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常識判斷類題目,很多考生覺得無從下手,因為常識判斷與行測文科、行測理科均有差別,主要考察考生知識的日常積累。而很多考生經過大學階段專業性的學習,很多初、高中的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知識都還給了老師,在考場上遇到常識判斷類題目自然會感到很頭疼。
但是做常識判斷類的題目其實還是有壹些小技巧的,主要靠排除錯誤選項來增加自己做題時選擇正確選項的準確率。
(壹)絕對詞中的法絕對詞中的法,是指在題目的選項中,有“都有”、“全部”、“任何”等比較絕對化的詞語,如果選錯誤選項,則此項多為正確答案;如果選正確選項,則可以直接排除,正確答案在剩余的選項中產生。在此類選擇正確選項的題目中,壹般會有壹到兩個選項包含絕對化的詞語,考生可以直接跳過這樣的選項,在其他選項中尋找正確答案。
(二)原則判定法原則判定法是指,在大家掌握的法律知識不足的情況下,運用生活中基本的行為準則,根據事物產生、運行、發展的基本原理來進行解題的壹種方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大部分法律的產生來源於它所存在的社會環境,來源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它的制定更多的遵循了人們日常的行為準則,符合當下社會事物運行的基本原理。作為社會的壹員,我們對這些社會規範並不陌生,那麽我們在解答題目時,不妨運用這些基本的生活原則,來找出正確的答案。
(三)去同存異法這種解題技巧適用於考生對題目未能做出判斷正確情況。當考生在閱讀完試題題幹及所有選項後,如果發現選項中有內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將其排除掉,並保留那些差別較大的選擇項,再將剩余的選項進行比較、判斷,最終確定符合題意的答案。這樣做的目的是縮小目標,提高答題的準確率。
(四)排除法如果考生細心的話,便能夠發現排除法似乎適合於每壹種題型。在這裏,常識判斷題也不例外。在考生解答客觀題時,排除法便是最有效的解題方法之壹,並且它也最適合於單項選擇題。在這部分題中,考生根據自己平時所掌握的知識,便會輕易的將最不適合題意的選項排除掉。甚至有些題可以直接將其他三項排除掉,選出正確答案。如果選項中有自相矛盾的,立即排除壹個。其實有些題考生即使不能直接通過排除得出答案,也可以減小試題的難度,從而提高答題的正確率。
(五)最嚴重選拔法最嚴重選拔法,是指題目的四個選項屬於同壹類別的四種情形,壹般適用於刑法考題。建議考生即使無法律基礎,也可按常理推斷,選項中哪壹種情形造成的後果最嚴重,如造成了死亡的結果或導致了最為嚴重的損失,考生可以此為據,選擇其中情節或結果最嚴重的壹個作為正確答案。
常識判斷並沒有想象中那麽困難,尤其是歷史、地理等學科知識,只要有壹定的知識積累,考場上沈著冷靜,排除錯誤選項非常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