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創建工作機制健全。
2 、思想教育深入細致,道德建設紮實有效。
3 、創建活動蓬勃開展,人民群眾廣泛參與。
4 、黨政機關廉潔高效,社會風氣健康向上。
5 、科教文衛體穩步發展,社會事業全面進步。
6 、社會治安良好,社會秩序井然。
7 、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生態環境優良。
8 、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
二、申報條件:
1、獲得並保持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榮譽稱號;
2、申報前連續兩年人均GDP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3、申報前12個月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無嚴重違紀、違法犯罪;
4、申報前12個月內未發生有全國影響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5、申報前完成國務院下發的節能減排任務;
6、未發生非法出版、制黃販黃、侵權盜版的惡性事件。
三、測評方式:
主要采用聽取匯報、材料審核、問卷調查、網絡調查、實地考察、整體觀察六種方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難點是實地考察。全國文明城市實地考察方法具體有三種:
1、 實景(情)模擬驗證,如:撥打法律服務熱線,撥打維權舉報電話等;
2、 實地調查,即進入現場查證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測評標準,如:到社區查看相關工作記錄等;
3、 實地觀察,即根據實地觀察要求,在實地考察點、在壹定時間內,對被考察對象進行實地觀察。
四、全國文明城市簡介:
全國文明城市,簡稱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發展階段,堅持科學發展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進步,物質文明、政治文明、舉止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就,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較高的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稱號是反映中國大陸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最高榮譽稱號,是中國大陸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創建難度最大的壹個,是反映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稱號,是目前國內城市綜合類評比中的最高榮譽,也是最具價值的城市品牌。
法律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八條:對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20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