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圍繞以下三點來寫:
1、加強隊伍建設,完善機構。學校要認真落實國家關於資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按照規定建立資助工作機構,加強資助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比例選拔政策水平高、責任心強、公道正直有愛心的教師來承擔資助工作。
學校還需要建立起壹種應急資助機制,對因意外原因導致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的學生能及時提供壹定的幫助,助其渡過難關。這種機制是完善的學校資助體系中必不可少的。
2、完善資助對象的認定程序。按照國家的要求並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機構,這是學校完善資助工作的前提條件。認定機構的成員要有合理結構,應當包括院系領導、輔導員、學生代表和其他與學生在校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代表組成。
對資助對象除每學年壹次的集中申報審查外,還應當不定期、按比例進行資格復查;資助部門要克服困難,盡量對經濟困難學生的信息庫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準確掌握學生的實際情況。
3、拓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途徑。勤工助學是學校資助工作的重要渠道,資助工作部門要積極挖掘合適的勤工助學崗位,特別是校外崗位,拓寬資助渠道。
在校內,要積極有效地發揮大學生的知識和專業優勢,在原有的壹些基礎性工作之外,多設置壹些和專業知識與能力相關的助學崗位,如科研助理、實驗室助理、教學助理等崗位;通過和就業部門的聯系,在校外拓展壹些適合學生及學生專業特點,體現學生智力優勢的助學崗位。
擴展資料
學校資助工作還需建立有效的監督和考評機制。許多學校在實踐中對資助經費的發放方式進行研究創新,靈活采取集中發放和分期發放的形式對於保證資助經費的使用效率是十分有效的。
學校可以在此基礎上建立對受助學生的跟蹤機制,對於通過資助,出色完成學業的學生進行表揚鼓勵,對於不能合理、正確使用資助金的學生,要及時有效地予以糾正指導,使資助資金真正發揮它的功能作用。
學校應當將資助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考核評估體系,鼓勵創新運行機制,以確保每壹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公平的資助。
國家和地方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也應對資助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監督和考評機制,將各類資助工作納入政府整體工作考核評估的體系,以確保資助政策得以貫徹執行,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得到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