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論知識包括的內容如下:
教育理論知識包括宏觀教育原理、中觀教育系統、微觀教育實踐三大部分。其中宏觀教育原理(教育與教育學、教育與社會、教育與個體發展)多考查客觀題,常出現細節識記型選擇題或填空題;中觀教育系統(教育目的、教育制度、課程)識記型、理解性題目都有涉及,還是以客觀題為主,最多考查到簡答題層面。
微觀教育實踐(學生與教師、教學基本理論、德育基本原理、班級管理)更側重於考查理解分析型題目,尤其是教學和德育兩大部分。其中德育與教學的原則、方法,教學過程,個別教育等知識點是材料分析題的高頻考點。在復習過程中,對核心的理論和觀點深入理解,需具備聯系實際以及較強的分析能力。
教育政策法規考的內容:
教育政策法規包括兩方面內容的考查,壹方面是法理學基礎知識,壹方面是重要法律條款。法理學基礎知識往往只在浙江、四川等地的考試中涉及到,大多數地區的教育政策法規以重要法律條款的識記、應用為主,主要以客觀題的形式出現,難度不大。
常考的教育政策法規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等。教育心理學是所有學科中難度相對的學科,涉及的章節內容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