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產權到期了怎麽辦
1、產權到期後我們的房子還是我們的,自動續期,不過可能要交錢;按照頒布的《物權法》壹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要在屆滿前壹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2、《中華人民***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築物仍屬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房子產權是什麽
1、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產權與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壹致。分別對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區別性規定。
即:住宅用地到期後,自動續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後,按當時的法律規定處理。物權法第壹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2、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3、房子的產權到期了,其實我們是可以續產權的,產權到期的房子並不是不能購買的。現在房子的產權壹般分為40年、50年和70年的,我們只要在購買的時候,註意房子產權的問題,並明確以後的處理辦法,產權問題對我們的影響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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