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壹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社保繳費基數上限按照北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即14016元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即1869元確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803元確定。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壹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社保繳費基數上限按照北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即14016元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即1869元確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803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