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個人的收入證明需要先向公司單位開收入證明的申請,開具收入證明後需要加蓋公章,具體內容如下:
1、向單位人力資源部提出開收入證明的申請,說明《收入證明》適用的機構及具體的用途。
2、人力資源部依照公司的收入證明模板開具《收入證明》,並加蓋公章,公章可為企業公章或人事專用章。
3、在填寫《收入證明》時,需要註意《收入證明》壹般含有員工姓名、入職日期、崗位、身份證號、公司聯系方式,收入證明用途等信息。填寫內容需要確認無誤。
4、除了《收入證明》還有自己的銀行流水賬單是可以作為證明材料的,有收入肯定要入賬到銀行卡,到開戶行打印壹份流水賬單即可。
開收入證明的註意事項:
1、明確收入證明的有效期限
在開具收入證明時,明確該收入證明的有效期限為15天或1個月等。
2、明確收入證明的用途
在收入證明中明確其使用範圍,例如“該證明僅作購房貸款用途”。
3、對開具的收入證明進行登記管理
在為員工開具收入證明後,應及時記錄開具的時間、用途,並要求員工簽字確認。
4、收入證明實事求是
按照員工的實際收入水平開具收入證明,應當是萬無壹失的方法。
5、做好解釋工作
在無法達到員工要求虛開要求的情況下,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應與員工進行有效的溝通及解釋工作,避免造成員工的不良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