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指哪些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
綜上所述,《職業病防治法》由中華人民***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1年10月27日通過,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壹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的職業病防治活動。
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
第八十八條
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