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總綱第十九條
3、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指:普通話和規範漢字。
4、我國語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
5、國家推廣普通話的工作方針是(12字方針):
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
6、推普周
經國務院批準,每年9月第三周是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自1998年第壹屆推普周開始,至今年為第八屆推普周。
7、什麽是普通話?
普通話是我國的通用語言,它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現代漢民族***同語。
8、普通話水平測試的項目(5項)
(1)讀單音節字詞(100個音節);
(2)讀多音節詞語(100個音節);
(3)選擇判斷;
(4)朗讀短文;
(5)命題說話。
9、現階段對壹些崗位和專業人員的普通話等級要求
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其中語文教師、現代漢語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壹級。
師範類專業及其他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專業的畢業生的普通話水平應不低於二級,各級師範院校的畢業生普通話達不到合格標準者應緩發畢業證書。
195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國家公務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不低於三級甲等;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國家公務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作達標硬性要求,但要努力提高普通話水平。
省級及其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的普通話水平應不低於壹級甲等。
影視話劇表演及其播音、配音等專業的教師、學業的普通話水平應不低於壹級乙等。
10、推廣普通話是要消滅方言嗎?
推廣普通話並不是人為地消滅方言,主要是為了消除方言隔閡,以利社會交際。凡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崗位,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說普通話的能力。推廣普通話是要求會說方言的公民,還要會說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