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了壹個新的發展階段,它是在對我國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經驗總結的基礎上,形成的壹系列指導和保障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制度與準則。法律將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壹項重要指導思想,並重點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障義務教育投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方面問題作出了規定。新法律著力建立和完善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各項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創新、有突破,為我國義務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壹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壹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
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壹個必然,為學校辦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義務教育法》中,四處提到非凡教育,充分體現了這屆政府人文化的關懷和親民的思想。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提升對弱勢群體的法律保障,讓這些有殘障的孩子、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黨對他們的這種關懷。從這壹點上看,新《義務教育法》凸顯了政府構建和諧社會和以人為本的理念,讓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奮和欣慰。
新法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第壹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壹在教學的活動中。這些內容必然影響到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在實施新《義務教育法》過程中,我有這樣的思考。
目前,整個社會對考學越來越重視。為了讓孩子上壹所好的中學,很多家長不惜重金買學區房,北京的壹個媽媽甚至花十萬元買了個門洞,為的是孩子有個好學校上。再有就是家長為了孩子能擇校,周六、周日給孩子報很多班,為的是拿這證書和那證書,使他們成為進中學的敲門磚。
針對近年來義務教育發展中出現的“擇校熱”等新問題,新義務教育法明確“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護下,每個孩子都會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知識有了初步的了解,對未成年人有哪些權益受到國家的保護、當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麽辦有了壹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壹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壹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布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壹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壹些學校裏,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壹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後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通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壹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範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 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壹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壹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預防青少年犯罪法》學習心得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遊人說教師是園丁,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壹個不同於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壹切贊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範》;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拖欠工資等等的事情發生,而教師迫於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壹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壹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壹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麽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壹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壹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壹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壹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壹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周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壹桶水”與“壹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壹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壹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復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壹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壹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壹把鑰匙開壹把鎖。學生們像壹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壹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