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勞動者)
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壹致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壹、 勞動合同期限
第壹條 本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壹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三 年零 壹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結束須經甲乙方書面確認為止。雙方約定該項工作結束的標準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甲方 部 崗位的工作工作地點 。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乙方所在崗位之《崗位職責》中所規定的工作內容及甲方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乙方確認對工作內容及《崗位職責》已經知悉並願意遵守執行。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應達到其所在崗位之《崗位職責》、甲方業務《工作流程》、相關管理制度所規定的工作標準以及甲方交辦工作任務時所要求的工作標準。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業務發展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個性特征等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進行調整協商壹致甲方及時與乙方履行書面的崗位變更手續協商不壹致時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用工管理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調整安排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時間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面的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對乙方工作實行計件制並統籌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時間以 季 度為計算工作時間單位如超出綜合時間外的工時按加班加點計算。
壹雙方確認上述工作制均以 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作為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
二乙方加班應按甲方的加班制度規定履行加班手續。未履行加班手續擅自加班的甲方不予認可。
三甲方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營業時間為乙方出勤工作時間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相關規定做好營業前後的準備和整理工作。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乙方應接受甲方培訓教育雙方均有義務防止事故的發生。 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違反勞動紀律給自己造成的損害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甲方本條所列的相關文件見附件壹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
五、勞動報酬、休息休假
第九條 甲方可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按勞分配原則結合甲方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甲方根據其經營特點、薪酬制度和乙方的崗位、能力、表現、學歷等確定對乙方實行 月 工資制。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重慶市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其職位或崗位沒有出現異動的情況下若甲方對乙方的薪酬進行調整是指調整乙方薪金中的“浮動工資”部分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的基數不變若乙方的職位或崗位出現異動乙方則遵從甲方的薪金或員工職級管理規定由甲方重新核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能力、表現對其進行績效考核並根據考核情況重新核定乙方的薪金。
第十壹條 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銷售標準的甲方於每月 20 日按照甲方工資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勞動報酬。如因財務工作結算、資金周轉、銀行轉賬等原因延遲不作為故意拖欠工資認定。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婚喪假、參加社會活動、接受甲方的安排外出學習以及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帶薪休假休假期間甲方依法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標準按核定的 基本工資 作為計算基數“浮動工資”不予計算。事假或曠工則不享受當日工資並按甲方制度考核。 乙方在延時加點、休息日加班、國家法定假日特指農歷春節、元旦節、勞動節和國慶節等加班甲方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支付標準按本合同第六條第四款約定執行。休息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補休。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由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手續雙方按照國家及相關地市的相關規定分別承擔保險費用如乙方為農民工則按農民工養老保險比例繳納。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手續、真實完整的資料和證件。否則甲方對不能或者延誤辦理手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及醫療期按照國家、相關地市和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相關地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特點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該等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包括但不限於成文並經公示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以及甲方內部通行的規範、規則、慣例也包括經公示的管理案例中所采用的措施或方法。 甲方采用以下途徑中的任何壹種方式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進行公示乙方均予以認同並同意定期閱讀和遵守
壹《員工手冊》和公司規定的其它制度
二甲方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含OA智能辦公系統包括但不限於公告欄、告示墻等
三甲方進行制度培訓或宣講
四發送至各部門的文件
五勞動合同的約定附件等。
第十八條 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全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安全衛生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和工作規範等並願意遵守若違反甲方的相關制度、規定或規範甲方有權根據甲方規章制度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毀壞財產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壹甲乙雙方協商壹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壹條 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變更情形出現時甲方或乙方應書面通知對方並提出變更理由若對方在5日內不給予書面答復則視為其同意變更若乙方同意變更但拒不履行變更手續甲方按相關管理制度或以自動離職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且不受提前30日通知乙方和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限制。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並向乙方說明理由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甲方嚴重經濟損失的
六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七乙方在病、事假、工傷期間不得為非本單位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若有違反壹經查實甲方即行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違反本條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並保留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壹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解散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困難符合裁減人員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甲方提前期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試用期內離職需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應在此約定時間期滿後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以下幾種情況甲方不受此限
壹由於乙方崗位或職務關系甲方需對其任職期間的工作進行審核或審計的
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三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的
四因乙方工作未交接清楚不能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雙方可在期滿前三日內辦理終止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合同終止。
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達到離休、退休、退職條件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甲乙雙方約定的以下終止條件出現
1勞動合同主體資格消失
2乙方被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等錄取或需脫產學習不包括被甲方委派學習的情況
3乙方應征入伍、被錄取為國家公務員、出國定居等。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本合同第二十六第壹項規定乙方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九、勞動合同續訂
第三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壹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壹方要求續延勞動合同關系的。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執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出資提供專項培訓乙方應為甲方服務壹定期限具體按《百貨員工培訓管理辦法》標準執行。
第三十四條 因乙方在工作中的重大過錯而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乙方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或離職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壹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損失。 十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壹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住址及通訊方式真實有效若住址或通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必須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郵寄送達該住所地的所有文書均視為有效送達。
二甲方有需要送達給乙方的文件時直接交與乙方簽收或郵寄到乙方所提供的住址均視為有效送達。如無法送達則甲方可采取公告方式送達。
三若乙方在工傷治療期、孕期或哺乳期內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可以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三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四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身份、戶籍管轄權屬、健康狀況、婚姻狀況、知識技能、學歷、教育狀況、職業資格、工作經歷、任職經歷、個人品行、個人資信等與工作有關的情況真實、準確、有效若有失真甲方可視乙方有意欺詐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五下列甲方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確認已經知悉並願意遵守規章制度文件名附合同後見附件壹。
十二、勞動爭議及其它
第三十六條 雙方若在履行本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壹致意見時當事人可以在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國家、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或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乙方檔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