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後,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逐步發展和完善。1991年,國家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標誌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正式啟動。在此後的幾十年裏,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經歷了多次改革和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
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包括:
1.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針對在城市就業的職工,包括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針對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農民、靈活就業人員等。
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
這些養老保險制度在繳費方式、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等方面存在壹定的差異,但都是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在退休後能夠獲得穩定的收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養老保險制度還將繼續改革和完善,以適應社會和人口結構的變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