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比賽實行淘汰賽、11分制,初賽、半決賽與決賽采用3局2勝制。
2、比賽中首輪都采取抽簽分組的方式,若有壹人輪空,直接進入下壹輪比賽。
3、第壹輪比賽的勝者,重新進行抽簽分組,從字母號碼中抽取。勝者晉級下壹輪比賽,輪空組別直接晉級。
4、比賽開始前雙方抽簽決定發球權,獲勝者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接發球者獲得選擇場地權,比賽結束前發球場地固定不變。
5、在壹局比賽中,每人只發2分(個)球就應立即交換發球權,以此類推直到壹局比賽的結束。每局比賽先得11分的運動員為勝方;但雙方比分達10平後,先多得2分者為勝者。在10平後實行輪換發球法後,每人不再發2個球後交換發球權,而是每人只發1個球,即行交換發球權,先多得2分者為勝方。決勝局中任何壹方先得5分時,即應與對方交換場地。
6、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7、發球時不得遮擋,並將球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拋起。
8、發球時,乒乓球應先接觸發球方桌面,後接觸接發球桌面,未接觸桌面者為死球,接發球方得壹分。
9、發球時,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
10、發球時,乒乓球觸網並落在接發球方桌面,發球無效,雙放不得分,重新發球。
11、發球時,乒乓球先接觸發球方桌面,沒有接觸球網,接觸接球方桌面邊角為好球,此球有效。
12、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13、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架為死球,對方得壹分。
14、比賽過程中,乒乓球連續觸網兩次(觸網之後沒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觸網),為死球,對方得壹分。
15、每局比賽結束之後,任何壹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鐘休息時間。
16、下壹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17、比賽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觸桌面,對方得壹分,此次對抗結束。
18、比賽中對方接球之前以身體各部位接觸球臺使球移動,對方得壹分,此次對抗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