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保險和意外保險是可以同時報銷的。兩者並不沖突,只要參保人員符合工傷保險和意外保險的理賠條件,二者就可以同時報銷。但若是被保險人並沒有達到意外險的理賠條件的話,那是無法通過意外險獲得賠償的。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發生了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或者傷殘了,可以壹邊申請進行工傷認定,來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獲得相應的工傷保險賠償;同時壹邊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獲得意外險的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夥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壹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工傷保險理賠流程怎麽走
1、事故傷害經當地社保部門認定為工傷以及經當地勞動能力委員會出具的鑒定結論;
2、持工傷證明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工傷保險申請人的申請;
4、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法律規定向工傷保險申請人發放工傷保險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