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在自然條件下,通過感官或借助於壹定的科學儀器,有目的、有計劃地對研究對象進行系統考察,從而獲取經驗事實的研究方法。觀察法是教育科學研究中使用廣泛的基本的研究方法。具有目的性、自然性、有詳實的觀察記錄和能動性的特點。
2.類型
(1)根據對觀察的環境條件是否進行控制和改變,可以將研究分為自然情境中的觀察和實驗室中的觀察。
(2)根據觀察時是否借助儀器設備,可以把觀察分為直接觀察和間接觀察。
(3)根據觀察者是否直接參與被觀察者所從事的活動,可以將觀察分為參與性觀察和非參與性觀察。
(4)按觀察是否預先有嚴密的計劃和程序,可將觀察分為結構式觀察與非結構式觀察。
3.步驟
(1)界定研究問題,明確觀察目的和意義;
(2)編制觀察提綱,進入研究情境;
(3)實施觀察,收集記錄資料
教育觀察研究的記錄方法:
①描述記錄:
包括日記描述法、軼事描述法、連續記錄法。
②取樣記錄:
包括時間取樣(以時間作為選擇標準,專門觀察在特定時間內所發生的行為,主要記錄行為發生與否,呈現頻率及其持續時間。)事件取樣(以事件、活動作為選擇標準進行分類取樣)。較描述觀察具有更好的客觀性、可控性和有效性。既獲得可靠的觀察資料又節省了人力、物力和時間。
③行為核對表
觀察者將規定觀察的項目預先列出表格,當出現此行為時,就在該項下面劃勾。主要是用來核對重要行為出現與否,不提供行為性質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