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錄取沒有特殊條件,但較難考,依按教育部錄取規則執行。
上海外國語大學錄取規則:
1、在調檔時認可省級招生機構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計入考生投檔成績的全國性政策加分,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順序進行錄取。
在本科第壹批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符合錄取要求並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檔不退”。
2、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和當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3、在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為原則,各專業誌願間不設級差分,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誌願,對照各專業錄取要求,確定錄取專業。
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成績、高考實考總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對上海市完全同分考生還將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若上述情況完全相同,學校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
學校錄取線上的考生所填專業誌願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錄取要求則可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則作退檔處理。
4、上海、浙江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招生專業在該省份公布的相關要求;
江蘇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江蘇省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5、普通類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份)和本科第壹批(包括合並後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錄取,下同),考生可同時填報。
國家專項計劃單設批次,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錄取規則參照普通類型招生。
6、在普通類型招生中,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可以報考所有專業;俄語考生可報考俄語、哈薩克語、烏茲別克語和所有非外語類專業,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考生可報考本語種專業和所有非外語類專業。
學校外語類專業除本專業語種教學外,均開設英語必修課程;學校非外語類專業均開設英語必修課程,部分專業課用英語授課,所有學生應按學校課程設置進行學習。
擴展資料: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簡稱“上外”,是新中國成立後興辦的第壹所高等外語學府,是新中國外語教育的發祥地之壹,是中華人民***和國教育部直屬並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建。
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和“雙壹流”世界壹流學科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入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
學校前身為華東人民革命大學附設上海俄文學校,創建於1949年12月,首任校長是著名俄語翻譯家、出版家、中國百科全書事業的奠基者姜椿芳。後歷經華東人民革命大學附設外文專修學校、上海俄文專(修)科學校、上海外國語學院等傳承變革,於1994年正式更名為上海外國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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