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大全 - 勞動法規定春節放幾天假

勞動法規定春節放幾天假

法律分析

春節的法定假日有3天,即農歷正月初壹、初二、初三,而其他假日的假期為:1、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2、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3、勞動節,放假1天;4、端午節,放假1天;5、中秋節,放假1天;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中華人民***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