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警常識
(1)報警時撥打“119”並要講清著火單位所在區縣、街道門牌號;
(2)要說清是什麽東西著火和火勢大小,以便消防部門調出相應的消防車輛;
(3)說清楚報警人的姓名和使用的電話號碼;
(4)要註意聽清消防隊的詢問,正確簡潔地予以回答,待對方明確說明可以掛斷電話時,方可掛斷電話;
(5)報警後要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指示消防車去火場的道路。報警時要講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著火物及火勢大小,並派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車。
2、滅火器使用方法:
使用手提式幹粉滅火器時,應手提滅火器的提把,迅速趕到著火處。在距離起火點5米左右處,放下滅火器。在室外使用時,應占據上風方向。使用前,先把滅火器上下顛倒幾次,使筒內幹粉松動。如使用的是內裝式或貯壓式幹粉滅火器,應先拔下保險銷,壹只手握住噴嘴,另壹只手用力壓下壓把,幹粉便會從噴嘴噴射出。如使用的是外置式幹粉滅火器,則壹只手握住噴嘴,另壹只手提起提環,握住提柄,幹粉便會從噴嘴噴射出來。用幹粉滅火器撲救流散液體火災時,應從火焰側面。對準火焰根部噴射,並由近而遠,左右掃射,快速推進,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用幹粉滅火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亦應從火焰側面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掃射。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應迅速向前,將余火全部撲滅。滅火時應註意不要把噴嘴直接對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