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上海市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宴鏈知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壹)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壹)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托辦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證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