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實習的主要內容
1、初步了解發電廠、變電站生產的全過程。
2、深刻了解發電廠、變電站主要設備;包括發電機、變壓器、斷路器、互感器、隔離開關、電抗器、母線的型式、構造特點、主要參數及作用,對其他輔助設備也應有所了解。
3、著重了解發電廠、變電站的電氣主接線形式、運行特點及檢修、倒換操作順序。
4、了解廠(站)用電的接線方式、備用方式及怎樣提高廠(站)用電的供電可靠性。
5、了解配電裝置的布置形式及特點,並了解安全凈距的意義。
6、了解控制屏、保護屏的布置情況及主控室的總體布置情況。
7、了解發電廠、變電站的防雷保護措施。
8、了解發電廠動力部分主要設備及形式、特點、參數,對電廠生產有完整的概念。
9、深刻了解變電站電氣壹次部分,為畢業設計收集整理資料,為畢業設計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三、變電站現場運行規程(電氣壹次部分)運行的壹般規定
1、系統的運行監督
⑴正常運行是頻率為50Hz,偏差不得超過+0.2Hz,電鐘與標準時間的誤差,在任何時候不應大於30秒。
⑵在值班的24小時內,應明確專人監盤,各時段所出現的系統運行異常和監盤人員的姓名,應記入運行工作記錄簿內。
⑶正常運行時各饋線的負荷不得超過其最大允許值,並要求在相應的指示儀表面板上標有紅線。
⑷運行日誌每小時正點抄錄壹次。
2、巡視檢查規定
⑴正常巡視每天不少於三次。即:交接班時、高峰負荷時(壹般為9:00—10:00和19:30—21:30)、晚上閉燈時。巡視必須隨身攜帶望遠鏡,晚間巡視還必須用望遠鏡觀察刀閘、引線接點、TA等設備有無異常發紅發熱等。
⑵監督性巡視,值班長每三天不少於壹次、站長每周不少於壹次全面巡視檢查。
⑶運行人員的正常巡視,應按規定的巡視路線進行。每次巡視完畢,應在運行工作記錄簿內記上巡視時間、地點、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和巡視人員的姓名。
⑷巡視檢查應按分工進行。巡視的方法,主要以眼看、耳聽、鼻聞、手觸、測試等手段來進行,對相同的設備和相同的工況下使用的設備,以相互比較來找出存在的問題。檢查必須仔細,認真分析,正確判斷。在發現故障或異常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
⑸單人巡視設備時,必須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的有關規定。
⑹對主設備要求采用定點巡視。
3、特殊巡視
⑴遇到下列情況由值長或站長決定增加巡視次數和委派專人進行巡視檢
查:A、設備過溫、過載或溫度、負荷有明顯增加時;
B、新發現或近期有所發展而未消除的危及安全運行的設備缺陷;
C、設備在運行中有可疑的現象時;
D、大風、冰凍、濃霧、下雪、雷雨後的惡劣天氣時;
E、事故跳閘後;
F、法定節假日及上級通知有重要供電任務期間;
G、運行方式發生重大變化時;
H、設備經過檢修和改造、長期停運或新安裝設備投運時;
I、站內有檢修工作時。
⑵新投入或大修後投入運行的變壓器,在24小時內必須每小時巡視壹次,並將運行情況及時記入記錄簿。
4、倒閘操作的壹般規定⑴倒閘操作時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並應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和網局、省局、長沙局關於電氣倒閘操作的有關規定。
⑵壹般倒閘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寫,正值審核,值長批準後方有效。特別重要、復雜的倒閘操作票由正值填寫,值長審核,站長或專責工程師批準並***同簽字後有效。且必須由當值人監護方可執行。
⑶每份倒閘操作票只能填寫壹個操作任務,操作票內每個順序欄內只能填寫壹個單壹的操作項目。
⑷所有倒閘操作,操作人和監護人必須先在模擬圖板是進行演習,核對所填的操作項目及步驟是否正確。
⑸操作前應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監護和復誦制度,必須按操作順序逐項操作。每操作完壹項,在該項前面記壹個“√”,全部操作完畢後,應進行復查,最後將執行情況及終了時間做好記錄並匯報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