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1980年開始實行個人所得稅制度,起初只適用於境外人員和中外合資企業等特定群體,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居民以及企事業單位。其中,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壹個重要的財務指標,也是壹項涉及廣泛社會利益的政策。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每月5000元或年收入6萬元,以兩者中的較高值為準。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納稅人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即個人所得稅應納所得額不超過起征點的,免征個人所得稅。要註意的是,起征點並非壹個固定值,而是根據經濟、社會和國家財政收支狀況的變化動態調整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不僅影響著納稅人的個人財務負擔和生活水平,也反映了國家稅制政策的導向和理念。我國個人所得稅在過去的幾年中進行了多次調整,旨在為中低收入者減輕稅負,優化稅制結構,激發內需市場活力。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調整是如何決定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調整是由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全面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居民收入水平、通貨膨脹等因素,以及國家財政收支狀況和需要。決定後,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將隨即進行相應調整,確保稅制政策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我國稅制政策中的重要指標之壹,直接影響著納稅人的個人財務負擔和生活水平,也反映了國家稅制政策的導向和理念。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調整是由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並在根據經濟、社會和國家財政收支狀況的變化動態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