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剛吃過早飯,哥哥就興沖沖地說道:“小永,走,進縣城看猴去。”我樂得從炕上壹蹦下地,朝院子裏做了個人冠軍60米沖刺的動作,嚇得雞鴨滿院亂躥……
快到車站時,哥哥突然壹把拽住我,又打量了我好壹陣,才問:“妳多高個頭?”我納悶地回答:“春天學校體檢時,我剛好壹米三,這個月又長高好多,妳不信?咱們比比。”我故意挺起胸,伸長脖子。哥哥卻壹拍我的頭說:“等上車時,妳縮矮點,聽哥哥說,到縣城我給妳買冰糕吃。”我剛想說,幹嗎要人家裝矮子,我不幹!可壹見哥哥滿臉嚴肅的樣子,到嗓子的話又咽了回去。上車了,哥哥的手用力死按住我的肩頭。我人小,抵不住勁,只好彎著腰,曲著腿。個子矮多了,滋味可不好受了。經過售票員阿姨身邊時,哥哥只買了壹張票。又指著我說:“這是我的弟弟,只有12歲,還不夠壹米三呢。”售票員瞟了我兩眼,臊的我趕緊把發燒的臉低了下來。這時我真想挺起身子,讓大家看看我到底有多高。
正在這時,人群中突然傳來了喊聲:“阿姨,買票!”我回頭壹看:原來是壹個比我還矮些的小姑娘,手裏高高舉著壹元錢,向售票員遞去。我想起在學時,老師經常教導我們不要做撒謊孩子,可是我……我心裏難受極了,真想大哭壹場。我推開哥哥壓在我肩頭的手,把身子壹下挺直了。
到站了,剛壹下來,我就對哥哥說:“給我壹元錢。” “買啥?” “買冰淇淋。”我接過壹元錢回頭又踏上汽車說:“阿姨,我來補票!”售票員先是壹楞,接著露出贊許的目光,點點頭笑了。 這件事我做對了 有壹件事在我心中疑惑了好久,這件事我真的做錯了嗎?
有壹天放學了,我和三個好朋友壹起回家。突然,幾架倒掉的自行車出現在我們眼前,我的腦子出現了兩個問題,是搬還是不搬,我停了下來。她們也停了下來,我想她們也在想是搬還是不搬。頃刻間,我的直覺告訴我,我掛在胸前的紅領巾告訴我:“妳是壹個少先隊員,這件事難道能不做嗎?”正在我想去搬的時候我的壹個朋友已經向毫不猶豫自行車的邁了壹大步了,我也隨後跟著。當我們把壹架架自行車扶起來時,旁邊的叔叔阿姨便議論了起來,說:“妳看這些孩子幫別人的自行車推倒了,才扶那幾輛。”這邊剛說完,那邊又說起來了,有的說:“妳看那些小孩這麽小就想偷別人的自行車,真不像話。”有的知情人還說:“妳們真笨,妳幫別人,別人是不會回報妳的,還會讓別人誤會妳的,哈哈!”。這時候,我真想沖上去跟他們評評理,可……我還是做雷鋒吧,唉!
雖然,別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我們,但是我們還是堅持搬自行車。我相信總有壹天,別人會用贊賞的眼光看我們的。到那時我們的紅領巾會變的更加“燦爛”的!
過了幾天,路人議論的內容就完全不同了……我現在知道了,做壹件事不要在乎別人用什麽眼光看待妳,妳要堅信自己的選擇,現在我可以大聲的告訴妳們:“這件事我做對了!!!”
2.我做對了
我家住在省石化廳旁的壹座居民樓裏。那裏有壹個大鐵門,旁邊掛著幾個小信箱,每家壹個,每天,我都會跑到樓下去拿信件或報紙。 這壹天,郵遞員又來送信件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到樓下去拿,其中壹封信不是我家的,看來,是郵遞員送錯了,但我還是把它帶到了家裏。媽媽看見我拿了兩封信,問道:“怎麽有兩封信呀?”“是郵遞員送錯了。”“哦,讓我看看是誰家的。”我把信給了媽媽,她看了壹下,拿著信跑到樓下去了。星期天,我補習回來,在樓下信箱裏看到了那封信,白色的信封上布滿了灰塵,很不顯眼。我小心翼翼地拿出來,拍去塵土,仔細壹看,原來是我們對面那幢樓的,跟我們家的門牌壹樣,怪不得郵遞員送錯了。我拿起信封向那幢樓跑去。到了五樓壹號,我按了壹下門鈴,開門的是壹個小女孩,我問她:“妳媽媽在家嗎?”“不在”“這信是妳家的吧?”“是的。”小女孩說。“那麽等妳媽媽回來,請妳把這封信轉交給她。”說完我把信交給小女孩。 過了幾天,我家又來信了,還是給我的呢!我打開信封,啊,原來是壹封感謝信!我看了這封信,感到十分高興,心裏美滋滋的,媽媽誠懇地對我說:“妳做得對,媽媽不如妳,應該向妳學習啊。”
這件事我做對了,我這回才真正感受到了助人為樂的含義.
3.就是這樣
自我出生的那壹刻起,生活的軌跡就已經被媽媽安排好了。壹切都要按家長的意願去做,做他們認為對的事,他們認為不對的則要離的遠遠的。
然而慢慢長大的我們漸漸的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進入青春期後的那種叛逆的心態是我們開始反對家長的看法,甚至以為有些事他們做錯了,而我們做的才是對的。
那件事我就認為我做對了。
記得上六年級時的壹個暑假,那天我和媽媽去超市買完東西正準備回家做晚飯。快到家時,我為了想趕快在媽媽前頭開門,就從壹片草叢穿過。我在草叢裏走著走著,突然感覺腳下好像有什麽東西。我低頭壹看,呀!這不是壹個錢包嗎?我連忙撿起來打開看了看,裏面有四張壹百的,和壹些零錢,還有身份證等壹些證件。我趕緊拿著錢包跑到媽媽面前,把我見錢包的事告訴了她。媽媽看看錢包,又想了想,說:“反正又沒人看見,咱們不如把錢拿走,把錢包和那些證件扔了算了”。可是我想想丟包的那個人壹定很著急,又想想老師平常教育我們要拾金不昧。於是我對媽媽說:“不行!我們要把錢包還給別人。”媽媽生氣的說:“妳傻了吧!那人都走了,妳怎麽還!”我說:“他壹會兒發現錢包不在,壹定會回來找的,我要在這兒等那個人。”媽媽又說:“妳犯傻了吧!要等妳壹個人等,我先回家了!”說完,媽媽生氣的走了。
看著媽媽離去的背影,我認為這件是我沒做錯,我壹定要把錢包還給那人。
不出我所料,不壹會兒,還真有壹個人在附近尋找著什麽,我在看看身份證上的照片,確定他就是丟錢包的人。於是我趕緊上前把錢包還給了他。他看看失而復得的錢包,激動的說:“小朋友,真是太謝謝妳了!這錢吧裏面不僅有錢,還有些非常重要的證件,丟了就完了!”我說:“沒什麽,都是我應該做的。”說完我便跑開了。
想想那人找到錢包後高興的表情,我覺得這件事我做對了!
4.我做對了
我們總站在富足的地方憫惜貧窮,總躺在安全的地方怒斥邪惡,總在五十步笑百步後呼喚遠離冷漠,總在血痕淡去後才忙著計算生命的價值。
於是,我們俯身憐憫的姿態傷害了別人的自尊。
每次災難過後,都有太多的人爭先領養孤兒,當這片熱潮過去,又有太多的孤兒陷入苦難。據心理學家分析,領養孤兒要考慮自己的經濟狀況,家庭氛圍要同孩子原先家庭相似,教育方式、家長性格都要與孤兒相適宜。但是,太多的人僅憑自己壹腔熱血。熱心卻喚回了家庭的分裂,孩子們再次面臨家園破碎的痛苦,傷害再次打擊無辜孩子柔軟的心靈。善良由甜蜜變為苦澀。
我們用沸騰的熱血燙傷了他人的肉體。
2008年奧運會是我們中國人的奧運,舉國歡慶,氣氛火熱,聖火傳遞,同壹世界,同壹夢想。但是,不和諧的色彩也玷汙了奧運火紅的火炬、綠色的橄欖枝。據報道,8歲孩童用55天時間完成抵京“馬拉松式”賽跑;10歲孩子捆綁雙臂在激流中前行;8歲女孩在父親陪同下步行3000多千米到達首都北京……這些行為引起中國甚至世界媒體的關註,其中不乏外國媒體以此對中國奧運的詆毀。不實評論需全力抵制,但也不可否認,這是“畸形奧運熱”。我們舉辦壹個理性的奧運,就需要理性的行為作支撐。熱情由火熱的激情變為瘋狂。
我們在用熱血燙傷他人肉體時,也燙傷他人的心靈。
2008年5月21日的汶川大地震,我們以最迅速最團結的行動援救了太多的生命,我們贏得了世界的尊重。無數的閃光燈聚焦四川,閃爍著無數動人感人的故事,但也刺傷了災區人們的瞳眸。
被成功救援的孩子本是幸運的,但有記者為了采訪壹遍壹遍喚起他們沈痛的回憶,孩子失聲痛哭,大人也泣不成聲;有熱心的誌願者無救災意識,卻前往災區,雖壹顆熾熱之心卻給災區添亂。不正確的救援動作,不完善的服務行為,不合理的安慰幫助,給災區人民“二次傷害”。善良由本意的撫慰變成了利劍。
中華民族是堅毅、熱心、善良的民族。當我們挺過洪水、挺過非典,挺過不法分子對祖國的分裂和對奧運的褻瀆,我們也必將挺過慘烈的汶川大地震,成功地舉辦奧運。但我們需要更多的思索和行動,站在別人的角度,理性全面地看待問題。
“愛人之心”深入我們的血液,永葆善良甜蜜,為善良保鮮,讓它不褪色,不變質,不變味。
希望選我!!!!!!可能妳看過,可是,我沒復制,花了1小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