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招生錄取人數控制在試點學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的5%以內,招生的名額用學校預留計劃,不占用分配給各省市的招生計劃指標,既保護了各地報考院校的優秀考生,又不損害本 省市其他考生的利益。
2.制訂自主招生錄取方案,並納入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各高校自主招生方案主要包括 如下內容:
(1)招生對象。壹般要求是具有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或在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有 特殊才能;或綜合素質名列前茅等,而且必須是應屆高中畢業生;
(2)招生範圍。壹般指定在部分省市自主招生,許多自主招生學校已將招生範圍擴大到全 國各地;
(3)招生程序。學生本人申請,相關學校或教師推薦也可自薦、試點院校測試並認定為自 主選拔錄取人選;
(4)錄取原則。預選上考生第壹誌願必須報該試點院校,且高考成績須達到該校規定的水 平(如該校在當地投檔線以下20分以內)方予以錄取。
3.被預選的學生如果第壹誌願未報該校或者高考成績未達到該校規定的要求,則參加正常 的渠道和程序錄取。
4.被預選的考生可獲得政策性保護,即使高考分數未達到該高校在當地的投檔線,仍有可 能被錄取。
自主招生程序
1.試點學校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制訂自主選拔錄取方案,並納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2.符合試點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經所在中學推薦或其他形式提出申 請,由中學向試點學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體美發展情況以及獲獎、特長等證明及寫實性材料 。
3.試點學校組織專家組,按照自主確定並經公示的標準和考核辦法,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查 ,並在進行面試等相關測評、考核後,提出候選人,試點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入選 考生名單。
4.考核通過的入選考生名單須及時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在考生所在中學、試點學 校網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指定的信息發布平臺或新聞媒體上公布。
5.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學校 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級招辦應向考生選報的試點學校投檔。試點學校對先期考核通 過並且符合統考成績要求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自主選拔錄取。
6.試點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後,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應將試點學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通過本 省級招辦信息平臺和有關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試點學校須及時將自主選拔錄取的已錄考生 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布。
目前全國***有42所高校進行自主招生
2003年就已經開始自主招生的有22所高校: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河海大學 中國藥科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浙江大學 重慶大學 中山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2004年增加了6所自主招生高校
西安交通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2005年新增了14所自主招生高校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天津大學 南開大學 山東大學 廈門大學
東北師範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四川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2006年是否增加自主招生院校敬請關註...
清華大學關於2006年開展自主招生工作致廣大考生函 :
各位優秀的同學:
您好!我校2006年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采取自主招生方式招收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歡迎廣大優秀考生通過中學推薦或個人自薦的形式提交申請材料。具體情況如下:
壹.招收對象
學業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者或在某方面(如科技創新、文學等)有突出特長和培養潛能者。
二.申請程序
2006年申請我校自主招生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對個別無法上網的同學可以采取書面報名)。希望有條件的中學或者學生,盡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以便及時快捷的查詢和了解自己相關的申請進度和認定結果等,采取書面報名的學生無法上網查詢有關個人申請情況和認定信息。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壹律不再退還。
1.了解情況:首先進入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www.join-tsinghua.edu.cn),在“最新消息”欄目中查看“清華大學2006自主招生選拔實施方案”和“需要遞交的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壹覽表”了解詳細信息。
2.網上報名程序如下:點擊導航條上的“網上報名”,進入“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系統登陸”頁面,點擊“考生註冊”,註冊成功後,登陸進入,再點擊“自主招生”即可看見表格,請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後,可以獲得系統生成的申請號,請務必記住自己的“申請號”用於以後查詢)。如有疑問,登陸後可查看幫助文件,了解報名流程和註意事項。
3.郵寄書面材料:將網上正式提交的申請表用A4紙打印出來,請中學填寫好相關意見、蓋上中學公章、貼好近期免冠1寸照片;再另附同壹底版的照片1張,背面寫清楚中學、申請保送者姓名;再附上獲獎證書復印件、個人陳述、其他申請資料等,以上材料壹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中學推薦信和原始成績單等隨申請表同時寄來。
三.選拔程序
初選:在中學推薦的申請自主招生的考生中,我校將根據申請材料對考生的學業成績、奧林匹克學科競賽情況、公開發表的標誌性成果、參加的社會工作等全面素質以及近年來中學向清華大學輸送的考生的數量和質量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從中擇優認定部分優秀自主招生侯選人參加“清華大學2006年保送生暨自主招生冬令營活動”(以下簡稱“冬令營”)。對於競賽多項獲獎、學業成績年級名列前茅的學生,我校在初選時優先考慮。
冬令營復試:經中學推薦並通過我校初選進入冬令營考試的候選人,上海、江蘇、浙江三個省市的學生要參加我校2005年11月26日~27日在上海舉辦的冬令營復試測試活動,其他省市的學生要參加我校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月1日在清華大學舉辦的“冬令營”復試測試。測試內容分為文化課考試(理科考生:數學、物理、英語;文科考生:語文、數學、英語)和專家面試。報考英語和日語專業的文科生增加外語口語面試。報考國防生和定向生的理科生增加專業面試。
四.認定原則
1.我校將綜合考慮冬令營筆試和面試成績,認定最終的自主招生人選。被我校認定的自主招生對象在高考錄取時享有以下優惠政策:如果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清華大學在當地同類科目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即予以錄取。在冬令營測試中表現特別優秀者,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可享受更加優惠的錄取政策。
2.第壹誌願報考英語和日語專業的文科生,根據冬令營筆試和面試成績,單獨排隊認定。
3.第壹誌願報考國防生和定向生的理科生,根據生源情況、冬令營筆試和面試成績,決定認定結果。
五.其他註意事項
1.被我校認定為自主招生的人選,必須參加高考。
2.申請截止日期:上海、江蘇、浙江三個省市的考生申請日期截止到2005年11月16日,其他省市的考生申請截止日期到2005年11月30日(以收件日郵戳為準)。通訊地址:北京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4,聯系電話:010-62782051,62770334。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5年11月1日
更多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信息(200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