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八條規定:
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本居住地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或者由每戶派代表選舉產生;根據居民意見,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代表二至三人選舉產生。
年滿十八周歲的本居住地區居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九條規定:居民會議可以由全體十八周歲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戶派代表參加,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代表二至三人參加。
居民會議必須有全體十八周歲以上的居民、戶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組選舉的代表的過半數出席,才能舉行。會議的決定,由出席人的過半數通過。
擴展資料:
社區居委會選舉流程?:
1、社區選舉委員會召開第壹次會議,進行工作分工,研究選舉工作計劃,制定本社區選舉工作方案。
2、充分利用社區宣傳欄、標語、板報等形式向居民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宣傳和發動,積極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競選。
3、推選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由社區居民小組推選若幹人或按照20-50戶推選1人,過半數的居民同意為正式當選確定選舉方式。民主決定本社區的選舉方式和投票選舉日期,同時決定本社區選民登記的起止時間、方式、地點以及選民登記員並公告,同時報街道選舉指導小組備案。
5、進行選民登記。選民登記員對本社區有選舉權資格的居民進行登記、審查和確認。
6、公布選民名單、發放選民證。采取直選方式的,公布確認的全部選民名單;采取居民小組代表方式的,公布確認的居民代表選民名單。
7、張榜公布候選人條件,組織候選人報名和推選工作。
8、確定正式候選人。在居民小組提名和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社區選舉委員會對每個被提名者和報名者,按照候選人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產生初步候選人。
9、候選人的介紹。投票選舉日前,允許候選人開展競選活動。由社區選舉委員會統壹組織,可采取組織介紹和自我介紹兩種方式。
10、投票選舉
①正式候選人確認後,由區統壹印制選票,由街道發放各社區。
②辦理委托投票。按照辦理委托投票要求,辦理委托手續。
③布置投票場地。選舉大會會場布置要莊嚴、隆重、懸掛會標。
④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選舉的召開社區居委會選舉大會,采取直選或戶代表選舉的,可召開選舉大會,也可不召開社區居委會選舉大會。
⑤頒發當選證書。宣布選舉結果後,由街道領導或委托的代表及時向當選者頒發《社區居委會成員當選證書》。
11、封存選票、公告選舉結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