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22號《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已經2019年1月3日省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護女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和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
2012年5月,國務院制定了新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進行調整,2015年,中央印發《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對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維護女職工安全健康以及人文關懷等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法律和政策,進壹步激發女職工參與經濟社會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迫切需要總結已有工作經驗,制定《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