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工作,包括簽訂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委托設計合同、施工總承包合同與專業分包合同,以及合同文件的準備、合同談判、修改、簽訂和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管理等工作。
(3)進度控制,包括設計、施工進度、材料設備供應以及滿足各種需要的進度計劃的編制和檢查,施工方案的制定與實施,以及設計、施工、總分包各方面計劃的協調,經常性地對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進行比較,並及時地調整計劃等。
(4)質量控制,包括提出各項工作質量要求,對設計質量、施工質量、材料和設備的質量監督、驗收工作,以及處理質量問題等。
(5)費用控制及財務管理,包括編制概預算、費用計劃,確定設計費用和工程價款,對成本進行預測預控,進行成本核算,處理索賠事項和做出工程決算等。
(6)信息管理,明確參與項目的各單位以及本單位內部的信息流,互相間信息傳遞的形式、時問和內容;確定信息收集和處理的方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