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費教育。定向師範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住宿費並且補助生活費每個月400元;
2、精心培養。學校針對定向師範生的要求和他們的培養目標專門制定了壹整套完善的定向師範生的培養方案,特別突出他們的教學技能和教師素質的培養,突出實踐環節的訓練,通過這個壹系列方案力爭把他們打造為優秀的教師;
3、確保就業。定向師範生畢業之後按照國家的規定都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工作,畢業之後要確保有編有崗,當然到基礎教育,就是中小學或者是基礎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工作的時間不少於10年,其中兩年是需要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鍛煉;
4、定向師範生畢業支教鍛煉其間不需要考試,只需要工作考核,合格的可以直接攻讀教育碩士,畢業之後還可以頒發教育碩士的學位證書和學位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
全社會都應當尊重教師。
第七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壹)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