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妊娠期合並心臟病的患者在妊娠期心臟負擔最重,妊娠時血液總量增加約30~40%,尤其是妊娠32~34周達最高峰,此時心臟負擔最重。產後3天,尤其是24小時,仍是心力衰竭發生的危險期,產婦應充分休息且需密切監護,按醫囑應用廣譜抗生素,產後1周左右無感染征象時停藥。
解析:妊娠期合並心臟病的患者在妊娠期心臟負擔最重,妊娠時血液總量增加約30~40%,尤其是妊娠32~34周達最高峰,此時心臟負擔最重。產後3天,尤其是24小時,仍是心力衰竭發生的危險期,產婦應充分休息且需密切監護,按醫囑應用廣譜抗生素,產後1周左右無感染征象時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