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封信主要由開頭稱呼、正文、結尾、署名和日期五部分組成。
1、開頭稱呼:
也稱“起首語”,是對收信人的稱呼。
稱呼要在信紙第壹行頂格寫起,後加“:”,冒號後不再寫字。稱呼和署名要對應,明確自己和收信人的關系。(具體可參見第四編《應酬稱謂》)稱呼可用姓名、稱謂,還可加修飾語或直接用修飾語作稱呼。
2、正文:
正文通常以問候語開頭。問候是壹種文明禮貌行為,也是對收信人的壹種禮節,體現寫信人對收信人的關心。問候語最常見的是“您好!”“近好!”依時令節氣不同,也常有所變化,如“新年好!”“春節愉快!”問候語寫在稱呼下壹行,前面空兩格,常自成壹段。
問候語之後,常有幾句啟始語。如“久未見面,別來無恙。”“近來壹切可好?”“久未通信,甚念!”之類。問候語要註意簡潔、得體。
接下來便是正文的主要部分——主體文,即寫信人要說的話。它可以是稟啟、復答、勸諭、抒懷、辭謝、致賀、請托、慰唁,也可以是敘情說理、辯駁論證等。這壹部分,動筆之前,就應該成竹在胸,明白寫信的主旨,做到有條有理、層次分明。若是信中同時要談幾件事,更要註意主次分明,有頭有尾,詳略得當,最好是壹件事壹段落,不要混為壹談。
3、結尾:
正文寫完後,都要寫上表示敬意、祝願或勉勵的話,作為書信的結尾。習慣上,它被稱做祝頌語或致敬語,這是對收信人的壹種禮貌。祝願的話可因人、因具體情況選用適當的詞,不要亂用。(可參見下節《常用書信用語》的“祝頌語”。)
4、署名:
在書信最後壹行,署上寫信人的姓名。署名應寫在正文結尾後的右方空半行的地方。
5、日期:
用以註明寫完信的時間,寫在署名之後或下邊。有時寫信人還加上自己的所在的地點,尤其是在旅途中寫的信,更應如此。
擴展資料:
寫書信的要求:
(1)稱呼、問候用語及信中語氣、措辭要符合寫信人的身份。
(2)要考慮收信人的文化水平及經歷,使收信人看得懂信。
(3)要抓住重點,力求寫得充實、圓滿、簡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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