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遵守交通規則。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不穿越、攀爬、倚坐道口護攔。
3、不在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在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鬧、玩耍。
5、橫過馬路(街)或通過十字街道時,要走交通部門設置的專門穿越道,如斑馬線、人行過街(公路)天橋和地下通道。並註意紅綠燈信號標誌:紅燈停,綠燈行。
6、乘坐汽車、火車時要坐好扶好,身體任何部位不要伸向車外,不高聲喧嘩,不向外拋投物體,不搭乘貨車、拖拉機等非載人營運車輛。
(二)騎自行車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和人小騎大型車。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拐彎。
2、不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
3、不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4、經常性檢查車鈴、車閘能否正常使用。
6、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註意來往行人、車輛;不闖紅燈。
二、校內校外活動安全
(壹)防止觸電
1、不要用濕手、濕布觸摸、擦試電器外殼,更不要在電線上晾衣服或懸掛物體,或將電線直接掛在鐵釘上。
2、發現絕緣層損壞的電線、燈頭、開關、插座要及時報告,請專人檢修,切勿亂動。
3、萬壹遇有電器設備引起的火災,要迅速切斷電源,然後再滅火。
4、發現有人觸電時,要迅速切斷電源,並立即報告老師、家長或其他人員實施搶救。
5、遠離高壓帶電體。不要接觸電桿掉下的電線,不要攀變電器平臺,不要攀電訊發射塔,高壓輸電塔,不要在高壓電線下放風箏、釣魚等。
6、打雷下雨時不在易導電的物體下躲避。雷雨時盡量避免或減少野外活動,路遇雷雨不要往高處走,迅速尋找有防雷裝置的建築物或低窪處躲避;不要攜帶雨傘等金屬物,應雙腳並攏抱頭蹲下,以防止跨步電壓的傷害和有效減少被閃電擊的概率。
(二)防止落物傷害
1、不進入建築施工現場。
2、起重裝卸、吊運用設備的下面嚴禁站立、通行和玩耍。
(三)樓道安全
1、上下樓梯時有序緩慢右行,嚴禁擁擠,特別是發現有人摔倒時,應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將摔倒者扶起。
2、不在教室裏打跳,翻越門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戲,身體不靠欄桿且使身體重心外傾或用力拉扯欄桿,不在走廊上"齊步走"造成***振,以免損壞樓板。
(四)嚴禁學生將棍棒、刀具等各類尖利物品帶入校園,更不得帶進教室;學生在使用小刀、圓規、鉛筆、鋼筆等學習用具時,要註意安全,以免誤傷自己和他人。
(六)以禮待人,誠實交友,不與人口角、鬥毆,更不要械鬥、群毆。
三、實驗、實作安全
1、實驗操作時,學生要聽從老師的指導,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程操作不得自行其是,若不慎將酸、堿腐蝕性液體沾在手上或其他地方,應盡快用清水沖洗幹凈。
2、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實驗儀器物品保管室和實驗操作室,不得接觸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練習焊接時,要聽從教師指導,使用防護罩。
5、在接觸照明和動力用電時,有觸電和死亡的危險,壹定要要小心謹慎,防止觸電。
四、體育活動安全
1、學生參加各類體育活動前,要主動向老師報告自己的健康狀況,並說明有何種不適宜參加體育活動的疾病;教師要全面了解學生的健康狀況,並隨時觀察學生的身體變化情況,出現異常及時處理。
2、參加體育活動,衣服要寬松,衣服上不別胸針,頭上不要戴各種發卡,活動不可太劇烈。要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進行活動,在進行籃球、足球、排球等對抗性激烈的活動時,要註意保護自己和他人,以免受到意外的傷害。參加體育活動前不可吃得過飽或者過多飲水;劇烈運動後,不要馬上大量飲水、吃冷飲,也不要立即洗冷水澡。秋冬季運動後還應增加衣服、註意保暖。
3、遊泳前要適當活動,且保證身體健康,有心臟病、高血壓、中耳炎等不宜遊泳,劇烈活動之後不宜遊泳。
五 、住宿生安全
1、住校學生要嚴格執行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寢室管理人員的指導,按時作息。
2、不準將火源(如火柴、打火機)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其他危險物品帶入寢室。
3、不準在寢室內違章用電,燒電爐,使用烤火器等。
4、因事因病夜晚不歸,要向班主任和寢室管理人員請假,並征得許可。
5、不得將外人帶入寢室住宿。
6、不準將衣服、洗臉巾晾曬在電線或日光燈上。
7、不準在寢室內焚燒廢紙雜物。
8、住上鋪的要慢慢上下,不準將床搖晃,不準跨越相鄰床位,不準站立或坐在床沿將腳掉下穿脫衣服,不準將身體伸出窗外,不準用手接觸吊扇,頂棚等。
9、住上下鋪床的學生,不準在床上做劇烈的體育活動,以避免造成傷亡事故。
10、要保持室內清潔、幹燥,不準將剩飯菜、洗腳水、洗臉水等倒在室內。
11、要關好寢室門。
12、原則上不準學生在校外租(借)房中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學生家長向學校申請並經許可,且家長與學校簽訂安全責任書。
六、消防安全
(壹)學校及公***場所防火
1、不隨身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2、不吸煙、不玩火,尤其是在加油站、加氣站等易燃易爆場所。
(二)家庭防火
1、按照操作規範正確安全地使用液化天燃氣。
正確掌握開關的使用方法,用畢切記關閥門,且不可隨意玩弄開關。
2、安全使用家用電器。
正確掌握家用電器的使用方法,不可隨意玩耍家用電器。
(三)遇有火險時,用下列方法處置:
(1)立即撥打119,向消防部門報告準確的地點、火災種類、火勢情況,並派人員在路口等候消防車;(2)初起的小火,可正確使用滅火器、水、沙土、幹土、浸濕的毛巾、床單、棉被等覆蓋滅火。(3)最主要的是盡快離開現場,脫離危險,可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水浸濕毯子或被褥披在身上並包好頭部沖出房間,安全脫離火災現場。(4)國家明令禁止學校、機關和其他社會團體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滅火,未成年學生不得參與火災的撲救。
七、其它
1、不閱讀帶有色情與暴力內容的報刊雜誌。
2、註意網絡安全,反"黃"、反"暴",提倡綠色上網。
3、崇尚科學、反對迷信,遠離邪教。
4、學生應認真學習並掌握毒品的相關知識,深刻認識毒品的危害性,遠離毒品,珍愛生命。
5、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經營性網吧及娛樂場所.
還有其它壹些:
壹、臨危逃生的基本原則:
1、保持鎮靜,趨利避害。
2、學會自救、保護自己。
3、想方設法,不斷求救。
4、記住四個電話:①“119”火警電話。②“110”報警電話。③“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④“120”急救電話。打電話不要慌張、語無倫次,必須要說清地點、相關情況,顯著的特征。
二、交通安全
1、行走安全: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效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註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奔跑;沒有行人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越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不滿16周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托車;不打傘騎車;不脫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
3、乘車安全:乘公***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乘高速汽車要系安全帶;不乘超載車。
三、火災中的逃生與自救
火災中如何自救與逃生是師生學習消防知識的壹個重點,尤其是在房間中的火場逃生,具體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鎮靜分析,不要盲目行動
明確自己的房間,回憶房子和房間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圍的火情,不要盲目開門開窗,可用手先摸壹摸房門,如果很熱,千萬不要開門,不然會助長火勢或“引火入室”;也不要盲目亂跑、跳樓,這樣有可能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在火勢未蔓延前,可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
2、要選好逃生辦法,不要驚慌失措
如必須從煙火中沖出房間,要用濕毛巾、衣服等包住頭臉,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進,以免受嗆窒息。如房門口雖已有火,但火勢不大,就從房門口沖出;如果房門口火勢太猛,要從窗口逃生,並保證雙腳落地,不出現意外。
3、火場人員要盡量有序迅速撤離火場
不要大聲喊叫,避免煙霧進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場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同時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電求救。
四、遊泳安全
1、基本要求:
單身壹人不外出在江河湖泊遊泳;身體患病不遊泳;強體力勞動或劇烈運動後,不立即遊泳;水況不明的江河湖泊不遊泳;惡劣天氣不外出遊泳;下水前不做準備活動不遊泳。
2、發生事故要求:
出現事故,要立即呼救,兒童少年不冒然下水營救;溺水者救起後,要清除口鼻喉內異物,排出溺水者胃肺部水,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同時,迅速撥打急救電話。
五、飲食衛生
不買不吃不新鮮和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吃被衛生部門禁止上市的海產品;不買無證攤販處食品;不買無商標或無出廠日期、無生產單位、無保質期等標簽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如野生蘑菇、不明野菜等);不喝未經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時間過長的、過時的純凈水。
六、安全用電
不靠近有電線斷落地周圍20米內,不隨意拆卸、安裝電源線路、插座等電器;不用尖銳物品紮、刺電線;不在雷鳴電閃時使用電器;不用金屬體去試探插座、燈口的內部,更不能用指頭戳插座孔、燈口;不用濕手接觸開關、插座。
七、行走的安全常識
每位同學必須牢記如下行走安全常識:
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信號燈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行人必須遵守的規定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註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行走時,哪些情況最危險呢?
(1)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
(2)三五成群橫著走在非人行道上,這樣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過後,馬路上車輛稀少,因為路中車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於危險。
(4)行走時壹心兩用,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想問題,或邊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做,可能車子不來撞妳,妳倒自己去撞車子,因此也十分危險。
八、騎車安全
(1)不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則規定的。
(2)不打傘騎車。
(3)不脫手騎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騎"病"車。
(6)不騎快車。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不平行騎車。
最後還要註意,在惡劣的天氣如雷雨、臺風、下雪、或積雪未化、道路結冰等情況下,也不要騎車。
九、乘車安全
(1)上車前先看清公***汽車是哪壹路,因為公***汽車停靠站,往往是幾路公***汽車同壹個站臺,慌忙上車,容易乘錯車。
(2)待車子停穩後再上車或下車,上車時將書包置於胸前,以免書包被擠掉,或被車門軋住。
(3)上車後不要擠在車門邊,往裏邊走,見空處站穩,並抓住扶手,頭、手、身體不能伸向窗外,否則容易發生傷害事故。
(4)乘車要尊老愛幼講禮貌,見老弱病殘及孕婦要主動讓座。
(5)乘車時不要看書,否則會損害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