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貿易術語是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縮寫,即“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承擔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壹切風險和費用,辦理進口清關手續,交納進口“稅費”,即完成交貨義務。辦理進口清關手續時,賣方也可要求買方予以協助,但費用和風險仍由賣方負擔。買方應給予賣方壹切協助取得進口所需的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如雙方當事人希望將進口時所要支付的壹些費用(如增值稅VAT),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應在合同中訂明。DDP術語適用於所有運輸方式。DDP術語是賣方承擔責任、費用和風險最大的壹種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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