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業考試分數線自從采用人機對話考試形式以來,壹直為300分,壹次性通過兩個科目視為通考試。護士執業考試分數線除非有重大變動,否則護士執業考試分數線固定為300分,壹次性通過兩個科目視為通過考試。
考試介紹: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護士執業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護理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的考試。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和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可取得護理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護理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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