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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產品的過程中應該先宣傳產品還是先樹立品牌?

首先,介紹壹下“宣傳產品”和“樹立品牌”二者的區別:

宣傳產品:就是純賣貨思維,目的就是宣傳產品的功能、品質、有點、使用方法等,讓大眾對產品有明確的了解,進而產生購買和使用。壹般壹個品牌下,可能會有多款產品系列,所以宣傳產品很有針對性,也存在時效性,因為產品會不斷創新和開發新品,因此,宣傳產品有點類似“陣地戰”,壹款產品宣傳就是打下壹個陣地。

樹立品牌:品牌是基於企業、產品、服務、內容等在大眾心目中塑造壹個專屬的認知印象,並在大眾心智中具有壹定影響力。樹立品牌就是壹項系統工程,從初期的品牌定位,形象策劃設計到後期的品牌推廣,不是壹朝壹夕可以完成的,需要時間的積累,也需要在品牌運營過程中不斷優化和升級。

相比於宣傳產品的“陣地戰”,樹立品牌更加像建立和管理壹個國家,它規劃統領性的指導戰略(品牌戰略),明確信仰的核心思想(品牌理念),並且構建各項管理體系(品牌識別體系,品牌視覺體系,品牌文化體系,產品體系,推廣體系等),它統領著每壹個陣地。所以,可以把樹立品牌看成是“建國策”。

從本質上講,產品和品牌是相輔相成,不可分離的:樹立品牌脫離產品就會沒有立足點,作品牌也沒有意義;只宣傳產品,不樹立品牌,產品就會顯得非常單薄無力,也很難建立競爭差異。

就像,光制定戰略不去打陣地,就無法獲得領土,無法建成國;而反之,缺乏統領戰略思想,只會打陣地,而不會管理(品牌管理),各個分散的陣地就很難統壹成“國”(品牌),或者打下的陣地也無法守住。

所以,產品和品牌二者相輔相成,也會互相促進:壹個產品宣傳的好,自然會為品牌加分;壹個品牌如果知名度好、美譽度高,產品的推廣效果也會更好。正所謂,有地(產品)才有國(品牌),有國(品牌)才有地(產品)。

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不同階段有不同的產品和品牌策略。

初期,新推出產品,產品和品牌知名度都弱,建議產品帶動品牌,先打下壹兩個陣地,讓品牌有個大本營,可以為制定長遠戰略提供基礎。尤其是初期,企業推廣預算不高,大量做品牌不大現實,有效利用有限的預算,把產品宣傳出去,讓大眾在體驗產品後會形成壹定的口碑,同時也是把品牌推廣出去,通過產品宣傳在逐漸的建立品牌認知。

但在不代表初期就不要做品牌,打陣地不制定戰略也是不行的。在產品宣傳之前,為產品進行品牌定位,塑造差異化優勢和策劃鮮明的品牌形象,有利於產品更好的宣傳效果,能在市場競爭中更具優勢,從而占據更好的“陣地”。

當產品在市場上已經相對比較成熟的時候,可以加大品牌的力度,優化升級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讓品牌在大眾心智中的位置更加牢靠,影響力更加大,並且影響越來越多的大眾,讓更多的人購買產品,給產品帶來更好的議價空間。

所以,當加大品牌推廣力度,形成較好品牌口碑的時候也要不斷優化產品、服務和渠道等,給大眾更好的體驗。同時,在良好的品牌效應下開發新產品,也能讓新產品在品牌影響力的帶動下很快占領新陣地。

綜上總結壹下就是,產品和品牌是相輔相成的,做產品要有做品牌的戰略思想和高度,而做品牌也要有產品作為載體和陣地,二者互相促進互相轉化能量;在不同的階段,有效利用有效資源,讓品牌效應最大化,即是最好的品牌產品戰略。